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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约车新规:必须是出厂新车

近日,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杭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申请用于网约出租车的车辆,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机动车号牌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微型面包车除外),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须为出厂新车,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要求,新能源汽车还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要求;

 

申请用于网约出租车的车辆须为出厂新车

(三)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行李箱容积不小于400升;

(四)综合工况续航里程不少于400千米(换电式纯电动汽车除外)的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或者车辆购置的计税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非新能源纯电动汽车

(五)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并接入道路运输监管平台;

同时,网约出租车行驶里程达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未达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出租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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