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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国产及进口宝马电动汽车

  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362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从202253日至2023412日的部分国产i3电动汽车,共计42台;生产日期从2021922日至202332日的部分国产iX3电动汽车,共计47台。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从20211215日至2022106日的部分进口i4电动汽车,共计5台;生产日期为2022920日的部分进口i7电动汽车,共计1台;生产日期从202224日至2022927日的部分进口iX电动汽车,共计4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因高压电池监控电子设备CSC的电缆桥接器未被正确锁止到位,极端情况下,CSC无法有效监控高压电池,而执行失效保护措施,停止高压电池的功率输出,造成行驶中的车辆可能出现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高压电池监控电子设备,以消除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互联驾驶消息等形式,通知相关用户。用户可拨打宝马售后服务热线:400-800-6666(固话或手机拨打均可),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此外,也可登录网站www.dpac.org.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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