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汽车销售阳光价格行动,旨在加强内部价格管理,提供价格合理的汽车商品和服务。根据《价格法》,上海市场监管局制定了上海市汽车销售价格行为指南和上海汽车销售服务收费项目示范表。并与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以及112家主要汽车销售企业签署了行业价格诚信承诺书。承诺在内部价格管理方面加强社会责任感,准确记录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提供合理的价格、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上海市汽车销售价格行为指南要求汽车销售企业分类规范明码标价,针对服务收费问题提供了对应性明确和示范性统一的示范表。要求区分代收代缴费用和代办服务收费,代收代缴费用需严格按实结算并提供代缴凭证,代办服务收费需由消费者自行选择,收费标准以明码标价为准。同时,禁止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禁止将同一服务内容在不同项目中重复收费,禁止将应由自身承担的义务以其他服务名义收费,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支付加急费、购买金融贷款服务、购买保险或其他代办服务等。
上海市汽车销售价格行为指南还针对近年来汽车销售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提出规范相关平台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特殊要求。明确了平台经营者在经营行为中的主体责任,并引导建立异常价格预警提醒和异常价格警示说明机制,提醒平台内经营者合理定价,建议消费者理性消费。
上海市场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推动提升汽车销售行业的合规能力和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行业发展格局,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安全放心的汽车消费市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汽车消费需求,为上海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服务费原来就没有的,现在变成明码标价,车没赚钱吗???
这是要使坏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