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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重磅新规:智能驾驶宣传与功能描述将迎统一标准

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新规出台 工信部强化安全监管

近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召开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安全,明确界定系统功能边界,并制定完善的安全响应机制。同时强调企业要杜绝虚假宣传,切实履行产品告知义务,确保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据与会人士透露,本次会议重点围绕智能驾驶功能的管理制定了12项具体实施细则,主要涉及宣传规范、使用要求和风险管控三大方面。在宣传用语方面,新规明确禁止使用"自动驾驶"等具有误导性的表述,要求统一采用"智驾等级+辅助驾驶"的规范命名方式,如"L2级辅助驾驶"等表述。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对驾驶辅助功能的宣传用语做出了严格限制。包括"代客泊车"、"一键召唤"等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术语被明令禁止使用。同时规定在L2级辅助驾驶宣传中不得出现"接管"等表述,强调驾驶员必须始终保持对车辆的控制权。此外,技术术语首次出现时必须使用中文全称,英文缩写需附注说明。

在使用规范方面,新规要求车企必须通过技术手段确保驾驶员不能脱离控制。具体措施包括强制人脸识别认证、禁止座椅调节至平躺状态等。同时规定即便在驾驶员视线未脱离的情况下,也必须确保手握方向盘。对于60秒以上的"运动脱离"情况,要求系统必须记录原因并给予相应警示。

在功能部署和风险管理方面,新规对OTA升级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企业必须减少OTA更新频率,确保每次升级都经过充分验证。紧急OTA需按召回流程报批,未经批准不得部署。此外,新规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公测"活动,要求所有功能发布都必须经过完整的公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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