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工信微报发布“工信部、公安部联合约谈中国重汽督促整改“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问题”消息。
针对2021年1月29日贵州毕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车辆安全隐患和国务院安委会督导检查组在四川成都中集车辆园突击检查中发现的中国重汽集团豪沃牌轻型货车“大吨小标”违规生产销售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联合约谈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通报了事故调查发现的肇事车辆违规生产改装情况以及隐患货车车型涉及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全面排查“大吨小标”隐患车型,并收回同型号隐患车辆,进行自查整改。同时,要求生产企业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货车产品质量管控,确保车辆产品质量安全。整改期间,暂停中国重汽集团有关违规车型产品《公告》和有关产品的合格证电子信息上传,督促深入排查、认真整改,确保从车辆生产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按照两部门要求,立即收回隐患车辆,落实整改要求,加强内部管理,生产合规产品,提高车辆产品安全性能。
下一步,两部门将紧紧围绕预防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货车非法生产改装治理,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等违法违规生产改装行为,健全和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监管机制,从严查处取缔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维修企业、货运企业、检验机构和非法改装“黑窝点”,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内容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今年4月发布公告,2021年1月29日00时26分许,毕节市纳雍县境内G76厦蓉高速织金往纳雍方向K1579处,发生一起小型普通汽车追尾轻型仓栅式货车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唉,生产企业生产如此不合格的产品,最后遭殃的是普通老百姓
约谈的效果恐怕不理想哦!这些“大吨小标”的产品应该按假冒伪劣处理,全部由企业原价回收。
这个能叫违规生产?这叫违法!消费者买回家接到的全是罚单,超载的后果就不用说了,在拿命赚那点运费。
影响谁的利益?高速超载多的是不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