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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改委加大力度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者或可获得最高10000元补贴

深圳市发改委于9月15日印发了《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该文件提到,该市将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并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首先,深圳市将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对于提前报废或迁出“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普通小汽车,并在年底之前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最高将给予10000元补贴,且可以与省、市、区的其他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其次,深圳市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该市鼓励旅游客运车辆、园林作业车辆及机械设备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对于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旅游客运车、新能源园林作业车辆及机械设备的企业等,将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辆的补贴。

另外,深圳市还将统筹推动燃油公务车、警车、国企用车等报废更新为新能源车辆,并加快推动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到期置换工作。

除此之外,深圳市还将支持二手车交易和出口。将落实二手车经销业务奖励政策,对于二手车经销企业将按照经销额的0.5%给予奖励。同时,将完善盐田港和小漠港汽车出口配套服务,组织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资质,并制定便利的二手车转移过户、通关查验、出口退税等措施,推动全市车管所和二手车交易市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均可受理二手车转让过户和转让待出口业务。

同时,深圳市还将加快建设“超充之城”,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加油站、电力、交通等规划的衔接。还将推动在港人消费集中区域充电设施配备充电转换器,建设便捷高效的充电网络。到2024年底,深圳市计划累计建成45万个充电桩、175座超级快充站、85座V2G示范站和30座综合能源补给站。

此外,深圳市还将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首先,在重卡等领域试点投放新能源换电车辆,并对符合试点条件的换电重卡车辆给予补贴。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在运营新能源汽车通用型换电示范站方面进行投资,并提供土地、审批、运营等方面的支持。

最后,深圳市还将加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改造升级。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将设立集中充电设施,并优先设置充电柜、换电柜。支持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企业按照地方标准加快对存量设施进行改造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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